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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Perspectives from cubicle &#187; Blog &#8216;n Nut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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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Statcounter 和 Feedburner 是用來提醒我這裡有多荒涼的</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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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其實，我不喜歡噗浪&#823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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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6 Aug 2009 17:35:17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category><![CDATA[謬論歪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micro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plurk]]></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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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話說自 microblog 熱被 twitter 帶起以後，互聯網上多了許多許多的變種。相信在華語世界裡，最受歡迎的平台，僅次於 twitter 就是 plurk 了。它有一個很動感的中文名字，叫「噗浪」。 噗浪所以受歡迎，撇開「雞與雞蛋」的問題，似乎在於它有的功能比其他普普的平台更多。我文筆生硬，想不到有甚麼辦法不照本宣科也可以把功能一一介紹，所以就算了吧。我集中談談我看到的。 第一個要談的是可以對主題單獨回應。有時候在 twitter 上討論一長起來就會跟其他主題混在一起，要是回應很 general 的話，人家基本上是沒辦法知道你在回應甚麼的。Plurk 就因為有一個跟其他人與別不同的介面，所以可以輕易顯示各個主題和相關的回應。這點就跟網頁論壇的模式差不多。 談到介面，横向介面想法是不錯，設計者似乎想將每個使用者的主題看成一條時間線，好讓用家一眼能看清楚自己的主題，人家的主題在甚麼時候發出。不過，問題就是這龐然巨物很難顯示於我那個縮到一半的 Window 裡去(大家也猜到為甚麼要縮小瀏覽器吧？)而且，滑鼠的滑輪也被改成左右平移，有時候挺不方便的。發文時間不是討論的重心(想想自己有多少機會留意著 post time 的？)，把這種不太重要的資訊當設計的主體，犠牲了可用性，值得嗎？(或許只有我覺得難用吧？) 不過以上的不是重點，反正它還有一個流動版面。我最不喜歡的是另一種「功能」。一種本應在希望增加人氣的論壇上才會出現的東西︰分數。 話說 Plurk 這平台，為了「獎勵」那些熱愛社交的活躍份子，就想到了獎人家分數：發文有分，交朋結友有分，分數達到某特定目標，就可以幫某些功能解鎖。你可以用更多的表情圖示和個人頭像，還可以選擇漂亮的主題。鼓勵社交出發點當然很好，但是這分數制度和其他使用分數的論譠有同一個缺點。 有不少論譠明文規定不准灌水，因為灌水除了佔用版面資源外，還影響了正常討論。試想想認真討論之間插了幾個小混混，一整串都是嘻嘻哈哈，真正的意見就會埋沒在這些噪音之中。很不幸，Plurk 與傳統論譠不一樣，只有自己才可以控制自己說甚麼，甚麼時候發聲，灌水這種事情在 Plurk 上特別嚴重。幾篇早晨，幾篇午安，接著還要來很多篇「求 Karma 文」。難怪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也說可惜。 老實說，這種跟別人互動的方式，就讓我想到一種我以前在電視螢光幕上看過的生物︰Teletubbies。不過至少，人家的肚有螢光幕，會播英文生字動畫。 又，其實我不太介意知道你的日常生活，但我真的很討厭「寫 plurk 為了求分數」這種心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話說自 <a href="http://mk.netgenes.org/tag/microblog/"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microblog">microblog</a> 熱被 twitter 帶起以後，互聯網上多了許多許多的變種。相信在華語世界裡，最受歡迎的平台，僅次於 twitter 就是 <a href="http://mk.netgenes.org/tag/plurk/"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plurk">plurk</a> 了。它有一個很動感的中文名字，叫「噗浪」。</p>
<p>噗浪所以受歡迎，撇開「雞與雞蛋」的問題，似乎在於它有的功能比其他普普的平台更多。我文筆生硬，想不到有甚麼辦法不照本宣科也可以把功能一一介紹，所以就算了吧。我集中談談我看到的。</p>
<p>第一個要談的是可以對主題單獨回應。有時候在 twitter 上討論一長起來就會跟其他主題混在一起，要是回應很 general 的話，人家基本上是沒辦法知道你在回應甚麼的。Plurk 就因為有一個跟其他人與別不同的介面，所以可以輕易顯示各個主題和相關的回應。這點就跟網頁論壇的模式差不多。</p>
<p>談到介面，横向介面想法是不錯，設計者似乎想將每個使用者的主題看成一條時間線，好讓用家一眼能看清楚自己的主題，人家的主題在甚麼時候發出。不過，問題就是這龐然巨物很難顯示於我那個縮到一半的 Window 裡去(大家也猜到為甚麼要縮小瀏覽器吧？)而且，滑鼠的滑輪也被改成左右平移，有時候挺不方便的。發文時間不是討論的重心(想想自己有多少機會留意著 post time 的？)，把這種不太重要的資訊當設計的主體，犠牲了可用性，值得嗎？(或許只有我覺得難用吧？)</p>
<p>不過以上的不是重點，反正它還有一個流動版面。我最不喜歡的是另一種「功能」。一種本應在希望增加人氣的論壇上才會出現的東西︰分數。</p>
<p>話說 Plurk 這平台，為了「獎勵」那些熱愛社交的活躍份子，就想到了獎人家分數：發文有分，交朋結友有分，分數達到某特定目標，就可以幫某些功能解鎖。你可以用更多的表情圖示和個人頭像，還可以選擇漂亮的主題。鼓勵社交出發點當然很好，但是這分數制度和其他使用分數的論譠有同一個缺點。</p>
<p>有不少論譠明文規定不准灌水，因為灌水除了佔用版面資源外，還影響了正常討論。試想想認真討論之間插了幾個小混混，一整串都是嘻嘻哈哈，真正的意見就會埋沒在這些噪音之中。很不幸，Plurk 與傳統論譠不一樣，只有自己才可以控制自己說甚麼，甚麼時候發聲，灌水這種事情在 Plurk 上特別嚴重。幾篇早晨，幾篇午安，接著還要來很多篇「求 Karma 文」。難怪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也說<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1+112009072201201,00.html">可惜</a>。</p>
<p>老實說，這種跟別人互動的方式，就讓我想到一種我以前在電視螢光幕上看過的生物︰Teletubbies。不過至少，人家的肚有螢光幕，會播英文生字動畫。</p>
<p>又，其實我不太介意知道你的日常生活，但我真的很討厭「寫 plurk 為了求分數」這種心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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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假新聞</title>
		<link>http://mk.netgenes.org/archives/99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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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Apr 2009 15:19:08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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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西方媒體在愚人節有一傳統：當天一定要報道最少一宗假新聞。但可惜，不知是否習俗還是文化關係，華人圈內報紙都不會開玩笑，實在可惜。不過，網絡媒體似乎就沒有這種自制。可能是服務特定社群的網站居多，他們會毫不猶豫在四月一日亂放假消息。讀者也因為有這樣的心理準備，所以就當當日的玩笑是另一種娛樂。 即使是愚人節弄虛作假，還是小心駛得萬年船為好，不要搞大事情。剛剛一宗新聞，有網友拿考評局開玩笑，意謂考評局總部大火，全部試卷燒光燒淨，高考會考得要延期云云。雖然這種新聞很容易就看穿看破，但拿政府部門開玩笑，捱上牢獄之災很不值得。當年沙士有男孩就因為網上散播消息指香港將成為疫埠，大家信以為真，一窩蜂外出搶購乾糧大米，造成混亂，結果被落案控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可見假新聞要在「讓人信以為真」和「一時騙得過人」之間拿捏清楚，也要一些功夫。以前和 Michael 杜撰假新聞的時候，就生怕有笨蛋當真，另一方面又怕解釋得太清楚太白會破壞笑點，最後才在網頁的 HTML 裏加上註解。不過還是他一句 &#8220;Your #1 expected news&#8221; 這神來之筆，才讓這個新聞網站有點專業樣子。 除此之外，假新聞要騙得過人，就要寫得像真。像是報道的一些報道用字要抄足，人名地點不要搞錯，標題要取得恰當，基本就是甚麼都模仿真的報紙。為了讓我們的「傑作」更像報紙網站，在排版設計上也花了不少心思，另外也令差不多每一宗新聞也有一幅圖片。所謂「一張圖片勝過千言萬語」，也就是這個意思。 在取材方面，如果太普通就不好笑了。例如這次「考評局火災」作弄別人意味居多，開玩笑成份較少。畢竟火災不算有趣，而且根本就很平常嘛。但是，換著是「綁匪要脅燒毁試卷」效果就截然不同了。所以，要逗人發笑，材料緊記要天馬行空，但也不能完全和現實生活脫節，最好能和時事接軌，這樣讀者才會產生代入感。 以認真的口吻報道假得離譜的消息，效果猶如冷面笑匠，事半功倍。 今年實在有點累(體力上)，腦子太硬，寫不出來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西方媒體在愚人節有一傳統：當天一定要報道最少一宗假新聞。但可惜，不知是否習俗還是文化關係，華人圈內報紙都不會開玩笑，實在可惜。不過，網絡媒體似乎就沒有這種自制。可能是服務特定社群的網站居多，他們會毫不猶豫在四月一日亂放假消息。讀者也因為有這樣的心理準備，所以就當當日的玩笑是另一種娛樂。</p>
<p>即使是愚人節弄虛作假，還是小心駛得萬年船為好，不要搞大事情。剛剛一宗新聞，有網友拿考評局開玩笑，意謂考評局總部大火，全部試卷燒光燒淨，高考會考得要延期云云。雖然這種新聞很容易就看穿看破，但拿政府部門開玩笑，捱上牢獄之災很不值得。當年沙士有男孩就因為網上散播消息指香港將成為疫埠，大家信以為真，一窩蜂外出搶購乾糧大米，造成混亂，結果被落案控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p>
<p>可見假新聞要在「讓人信以為真」和「一時騙得過人」之間拿捏清楚，也要一些功夫。以前和 <a href="http://bearyung.netgenes.org">Michael</a> 杜撰<a href="http://www.hamga.com">假新聞</a>的時候，就生怕有笨蛋當真，另一方面又怕解釋得太清楚太白會破壞笑點，最後才在網頁的 HTML 裏加上註解。不過還是他一句 &#8220;Your #1 expected news&#8221; 這神來之筆，才讓這個新聞網站有點專業樣子。</p>
<p>除此之外，假新聞要騙得過人，就要寫得像真。像是報道的一些報道用字要抄足，人名地點不要搞錯，標題要取得恰當，基本就是甚麼都模仿真的報紙。為了讓我們的「傑作」更像報紙網站，在排版設計上也花了不少心思，另外也令差不多每一宗新聞也有一幅圖片。所謂「一張圖片勝過千言萬語」，也就是這個意思。</p>
<p>在取材方面，如果太普通就不好笑了。例如這次「考評局火災」作弄別人意味居多，開玩笑成份較少。畢竟火災不算有趣，而且根本就很平常嘛。但是，換著是「綁匪要脅燒毁試卷」效果就截然不同了。所以，要逗人發笑，材料緊記要天馬行空，但也不能完全和現實生活脫節，最好能和時事接軌，這樣讀者才會產生代入感。</p>
<p>以認真的口吻報道假得離譜的消息，效果猶如冷面笑匠，事半功倍。</p>
<p>今年實在有點累(體力上)，腦子太硬，寫不出來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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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寫 blog 的原因</title>
		<link>http://mk.netgenes.org/archives/889/</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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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2 Aug 2008 17:43:51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category><![CDATA[隨場手記]]></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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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歸根究底，近來缺少文章的原因如下： 1. 懶 大部份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原因，懶永遠佔了大多數。 2. 找不到好原因，有用的好題材 苦無構思，即使強迫自己在電腦面前寫文章也沒有用。沒靈感就沒辦法。 3. 心散 旁邊有太多的吸引力了。好像有動畫沒看 (這樣每週就用了幾小時)，遊戲 (哇，同事在玩《魔獸世界》，Team Fortress 2 又有新更新&#8230;)，平時工作多又忙得沒心情，自然寫文章這種乏味的工作會排在最後。 4. 累 上班除了程式語言以外，要寫的人類語言其實也不少&#8230; 早上寫完，夜裡就失了興趣。 所以，如果要繼續寫文章的話，便要&#8230; 上班偷偷的寫 XD]]></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歸根究底，近來缺少文章的原因如下：</p>
<p>1. 懶<br />
大部份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原因，懶永遠佔了大多數。</p>
<p>2. 找不到好原因，有用的好題材<br />
苦無構思，即使強迫自己在電腦面前寫文章也沒有用。沒靈感就沒辦法。</p>
<p>3. 心散<br />
旁邊有太多的吸引力了。好像有動畫沒看 (這樣每週就用了幾小時)，遊戲 (哇，同事在玩《魔獸世界》，Team Fortress 2 又有新更新&#8230;)，平時工作多又忙得沒心情，自然寫文章這種乏味的工作會排在最後。</p>
<p>4. 累<br />
上班除了程式語言以外，要寫的人類語言其實也不少&#8230; 早上寫完，夜裡就失了興趣。</p>
<p>所以，如果要繼續寫文章的話，便要&#8230; 上班偷偷的寫 X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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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三年前</title>
		<link>http://mk.netgenes.org/archives/79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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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9 May 2008 14:32:45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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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8220;Blog is Blog&#8221; 聯署活動距今已經有三年了。 三年前某香港青年團體發表了「青少年對網上日記的看法」調查結果，報告中將 Blog 跟日記劃上等號，惹來一批既非青年，亦非只寫網上日記的網民的迴響。當時大家圍著香唯一一個「公海博客」社群網站 blog-you，及後生出了 &#8220;Blog is Blog&#8221; 這句好像有點玄的口號和一封附上眾 blogger 留名的簽名信，希望媒體和團體會為 Blog 這個字的譯法「正名」。當時主流媒體也沒有大肆報導這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 不過所謂的契機，大概在這時候在甚麼地方萌芽吧。 因為有這次事件，大家由本來散佈於網海的天涯海角到成為一見如故的朋友，大家更會相約聚會吃飯，談天說地，到互相推舉，有時還會寫文章做 blogrolling，儼然一個緊密的組織。後來更有不同類型的題材出現於這個新生的組織裡：由最初的雜談，「形而上」討論網誌，科技，到政治，經濟，民生，藝術，電影，遊戲，文化&#8230; 傳媒也在這股熱潮中悄悄地改變。以前是作者屢敗屢試從出版社的廢紙簍爬出來，現在反過來卻是出版社和報館的員工從網絡上物色新星和搖錢樹。不少報章也多了個專欄摘錄網海人語，Blog 也從孩子的日記冊變成媒體和名人的宣傳工具，更成為一個任何人也可參與成為供應者的生態圈。有不少人從平凡變成不平凡，由網民搖身變為博客(我個人是蠻討厭這個從大陸來的譯法，感覺很土氣)。 現在，還有人會把 blog 稱為「網上日記」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8220;Blog is Blog&#8221; 聯署活動距今已經有三年了。</p>
<p>三年前某香港青年團體發表了「青少年對網上日記的看法」調查結果，報告中<a href="http://mk.netgenes.org/archives/119/">將 Blog 跟日記劃上等號</a>，惹來一批既非青年，亦非只寫網上日記的網民的迴響。當時大家圍著香唯一一個「公海博客」社群網站 blog-you，及後生出了 &#8220;Blog is Blog&#8221; 這句好像有點玄的口號和<a href="http://groups.google.com/group/HKBloggersGroup/web/blog-is-blog">一封附上眾 blogger 留名的簽名信</a>，希望媒體和團體會為 Blog 這個字的譯法「正名」。當時主流媒體也沒有大肆報導這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p>
<p>不過所謂的契機，大概在這時候在甚麼地方萌芽吧。</p>
<p>因為有這次事件，大家由本來散佈於網海的天涯海角到成為一見如故的朋友，大家更會相約聚會吃飯，談天說地，到互相推舉，有時還會寫文章做 blogrolling，儼然一個緊密的組織。後來更有不同類型的題材出現於這個新生的組織裡：由最初的雜談，「形而上」討論網誌，科技，到政治，經濟，民生，藝術，電影，遊戲，文化&#8230; </p>
<p>傳媒也在這股熱潮中悄悄地改變。以前是作者屢敗屢試從出版社的廢紙簍爬出來，現在反過來卻是出版社和報館的員工從網絡上物色新星和搖錢樹。不少報章也多了個專欄摘錄網海人語，Blog 也從孩子的日記冊變成媒體和名人的宣傳工具，更成為一個任何人也可參與成為供應者的生態圈。有不少人從平凡變成不平凡，由網民搖身變為博客(我個人是蠻討厭這個從大陸來的譯法，感覺很土氣)。</p>
<p>現在，還有人會把 blog 稱為「網上日記」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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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部落失格(1)</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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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7 Dec 2007 14:22:39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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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時候，為了要增加人流，厚著臉皮跑到人家面前宣傳是必要的功夫。有麝自然香，但沒風的話，任誰也嗅不到。 推銷自己的網誌就是那麼回事。要在網海中突圍而出，擁有一個自己的讀者群，不付出一點努力不行。到聯播站登記，去論譠留言宣傳，跟朋友推薦一下，參與群體活動，都是常見的推廣手法。 但即使是宣傳舖天蓋地，只有優良而別樹一格的內容才可以留住支持者。當內容只不過是拾人牙慧，隨便 Google 一下就可以在別站找到的尋常資料，加上作者自以為驚世駭俗，不厭其煩重覆宣傳，彷彿在侮辱大家尋找資訊的能力。 近來這種東西看到不少。看得多了，就覺得這些廣告跟電郵帳戶收到的廉價「偉哥」，為小鳥和咪咪加碼的垃圾信件無異。奈何廣告信可以給電腦自動過濾篩掉，那些人力廣告自己除不去，放任不管他們又會得寸進尺。 唯有冀望他們會有自知之明，宣傳收斂一點，自創內容多寫一點。]]></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有時候，為了要增加人流，厚著臉皮跑到人家面前宣傳是必要的功夫。有麝自然香，但沒風的話，任誰也嗅不到。</p>
<p>推銷自己的網誌就是那麼回事。要在網海中突圍而出，擁有一個自己的讀者群，不付出一點努力不行。到聯播站登記，去論譠留言宣傳，跟朋友推薦一下，參與群體活動，都是常見的推廣手法。</p>
<p>但即使是宣傳舖天蓋地，只有優良而別樹一格的內容才可以留住支持者。當內容只不過是拾人牙慧，隨便 Google 一下就可以在別站找到的尋常資料，加上作者自以為驚世駭俗，不厭其煩重覆宣傳，彷彿在侮辱大家尋找資訊的能力。</p>
<p>近來這種東西看到不少。看得多了，就覺得這些廣告跟電郵帳戶收到的廉價「偉哥」，為小鳥和咪咪加碼的垃圾信件無異。奈何廣告信可以給電腦自動過濾篩掉，那些人力廣告自己除不去，放任不管他們又會得寸進尺。</p>
<p>唯有冀望他們會有自知之明，宣傳收斂一點，自創內容多寫一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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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不存在的 681(兼 Windows Live 小評)</title>
		<link>http://mk.netgenes.org/archives/68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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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9 Dec 2007 17:02:05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category><![CDATA[分享介紹]]></category>
		<category><![CDATA[microsoft]]></category>
		<category><![CDATA[software]]></category>
		<category><![CDATA[windo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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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居然給大家看見了文章編號 681！ 沒錯，那是 Windows Live Writer 放出來的測試文章，為了在軟體內預覽 Blog 的樣式，Live Writer 會自己寫一篇發佈上去，好計算到標題內文的位置和樣式。沒想到曇花一現的這一刻會被大家看見，引大家點擊進來，耽誤了大家的時間實在不好意思。 Live Writer 是隨微軟那個 Live Package 貪新鮮才安裝的。除此之外還有 Mail, Messenger, Photo Gallery 和 OneCare 幾套軟體。OneCare 沒安裝到，因為想不到甚麼理由去安裝。Mail 大概就是介面「美化」了的 Outlook Express，除了能直接看 Hotmail，讀取 Feed 以外使用上跟 OE 沒太大分別。可以當成是把 Windows Live Mail 直接扯下來成為 PC 上執行的軟體吧。 Messenger 也是，介面「美化」了以外我還是找不到有甚麼特別之處。Photo Gallery 不算是新產品，大家可以想像成微軟的 Picasa 或是 iPhoto。除了可以上載至微軟自家的 Spaces 以外，想不到還支援 Flickr。相片修改功能也是那些，除紅眼調顏色銳化等等其他軟體應該要有的功能都沒缺，不過也就是這樣了。 Writer 嘛，現在用還不賴，除了那個可惡的 681 以外。介面像 Word，相信對大家來說上手不會太難。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在文章裏插入奇怪的東西，例如以下的那個 Live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居然給大家看見了文章編號 681！ </p>
<p>沒錯，那是 <a href="http://mk.netgenes.org/tag/windows/" class="st_tag internal_tag" rel="tag" title="Posts tagged with windows">Windows</a> Live Writer 放出來的測試文章，為了在軟體內預覽 Blog 的樣式，Live Writer 會自己寫一篇發佈上去，好計算到標題內文的位置和樣式。沒想到曇花一現的這一刻會被大家看見，引大家點擊進來，耽誤了大家的時間實在不好意思。</p>
<p>Live Writer 是隨微軟那個 Live Package 貪新鮮才安裝的。除此之外還有 Mail, Messenger, Photo Gallery 和 OneCare 幾套軟體。OneCare 沒安裝到，因為想不到甚麼理由去安裝。Mail 大概就是介面「美化」了的 Outlook Express，除了能直接看 Hotmail，讀取 Feed 以外使用上跟 OE 沒太大分別。可以當成是把 Windows Live Mail 直接扯下來成為 PC 上執行的軟體吧。</p>
<p>Messenger 也是，介面「美化」了以外我還是找不到有甚麼特別之處。Photo Gallery 不算是新產品，大家可以想像成微軟的 Picasa 或是 iPhoto。除了可以上載至微軟自家的 Spaces 以外，想不到還支援 Flickr。相片修改功能也是那些，除紅眼調顏色銳化等等其他軟體應該要有的功能都沒缺，不過也就是這樣了。</p>
<p>Writer 嘛，現在用還不賴，除了那個可惡的 681 以外。介面像 Word，相信對大家來說上手不會太難。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在文章裏插入奇怪的東西，例如以下的那個 Live Map：</p>
<div class="wlWriterSmartContent" id="scid:84E294D0-71C9-4bd0-A0FE-95764E0368D9:c117df5a-bc9c-4b40-84f4-abad935f7322" style="padding-right: 0px; display: inline;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0px; padding-top: 0px"><a href="http://maps.live.com/default.aspx?v=2&amp;cp=22.39484~114.1955&amp;lvl=13&amp;style=r&amp;mkt=en-US&amp;FORM=LLWR" id="map-ed591ed9-779d-4682-8fa6-35454483269f" alt="Click to view this map on Live.com" title="Click to view this map on Live.com"><img src="http://mk.netgenes.org/wp-content/files/map-fa445aa1e7d7.jpg" width="320" height="240" alt="Map image"/></a></div>
<p>又或是影片(也讓我知道原來微軟下面有個叫 Soapbox 的影片網站)。</p>
<p>(很不幸地，不知怎的也加不進來。本來是 OK 的，然後按了 Preview 整個程式掛了半分鐘，然後跟我說是網絡擠塞。說不過去喔～)</p>
<p>不過 MS 的「往績」讓我很擔心這 Writer 產生的 HTML 會是甚麼個樣子。待會用 Firefox 看看好了。</p>
<p>順帶一提，還可以插入由其他網站提供的標籤。</p>
</p>
<div class="wlWriterSmartContent" id="scid:0767317B-992E-4b12-91E0-4F059A8CECA8:f328dc17-2d13-4d9b-9a5f-28a8c41121d3" style="padding-right: 0px; display: inline;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0px; padding-top: 0px">Technorati Tags: <a href="http://technorati.com/tags/microsoft%20live" rel="tag">microsoft live</a>,<a href="http://technorati.com/tags/software" rel="tag">software</a></div>
<p>P.S.：看來 Live 和 WordPress 的 tag/category 不太配合，category 錯了，而且其中一個 category 被當成 tag，真讓人困擾呢。沒辦法下唯有用 WordPress 管理介面修改，順便打上這句 PostScrip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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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寫的理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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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1 Sep 2007 15:28:50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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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看來大家都不太想寫 blog 哩。在我的閱讀單裏，新聞網誌不算，好像只有幾個是比較頻密的，反而其他人，包括我，寫得越來越疏。 但明明 blog 就是題材比個人日記還要自由的東西(技術一點，blog 這個字只解釋到形式，完全沒有題材上的考量)，那為甚麼還會繼續寫下去的人會買少見少呢﹖ 忙應該不是原因。我才不相信一兩年前不景氣時大家都游手好閒，這一年因為經濟好轉集體忙得不可開交。或許是找不到題材﹖又不太像，值得寫的人和物每天也有，有趣的事時時刻刻也會發生。 是不是大家都厭了﹖ 我不知道，也不希望這樣想，但直覺告訴我大家開始嫌寫文章太麻煩，把興趣和精力都放到其他地方上去了。比 Blog 還要「吸引」的地方有很多，包括學業和工作；能為大家比 blog 找到更多朋友、更多所謂「互動性」的地方，例如 twitter 和 facebook。大家因為種種不同的誘因捨棄自己的部落格。 不知道現在還是不是每分鐘地球上便會冒出百多個網誌，但願不要像煙花一樣冒出來不到幾秒便隨風而逝。]]></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看來大家都不太想寫 blog 哩。在我的閱讀單裏，新聞網誌不算，好像只有幾個是比較頻密的，反而其他人，包括我，寫得越來越疏。</p>
<p>但明明 blog 就是題材比個人日記還要自由的東西(技術一點，blog 這個字只解釋到形式，完全沒有題材上的考量)，那為甚麼還會繼續寫下去的人會買少見少呢﹖</p>
<p>忙應該不是原因。我才不相信一兩年前不景氣時大家都游手好閒，這一年因為經濟好轉集體忙得不可開交。或許是找不到題材﹖又不太像，值得寫的人和物每天也有，有趣的事時時刻刻也會發生。</p>
<p>是不是大家都厭了﹖</p>
<p>我不知道，也不希望這樣想，但直覺告訴我大家開始嫌寫文章太麻煩，把興趣和精力都放到其他地方上去了。比 Blog 還要「吸引」的地方有很多，包括學業和工作；能為大家比 blog 找到更多朋友、更多所謂「互動性」的地方，例如 twitter 和 facebook。大家因為種種不同的誘因捨棄自己的部落格。</p>
<p>不知道現在還是不是每分鐘地球上便會冒出百多個網誌，但願不要像煙花一樣冒出來不到幾秒便隨風而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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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是一個，也是兩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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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0 Jun 2007 09:06:27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category><![CDATA[雜念]]></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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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或許 TinyMCEComments 有點太受歡迎了，Technorati 居然把它當成另一個 Blog 看待&#8230; 實在令人哭笑不得。不過想一下，分辨兩個不同網頁是不是來自同一個網誌，是有點難度對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mk.netgenes.org/wp-content/files/capture-1.png" alt="Technorati" /></p>
<p>或許 TinyMCEComments 有點太受歡迎了，<a href="http://technorati.com">Technorati</a> 居然把它當成另一個 Blog 看待&#8230;  實在令人哭笑不得。不過想一下，分辨兩個不同網頁是不是來自同一個網誌，是有點難度對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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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覆，傳播，重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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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Apr 2007 10:42:57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category><![CDATA[謬論歪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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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來很忙。由於很容易分心，所以先把 feed reader 的程式關掉，以免影響工作進度。今天總算把較麻煩的東西消掉，回到家裏便把 feed reader 打開來看。一開便是一堆還沒有閱讀的文章，數量多得嚇人，少的有 20-30，多的過百。 正當我以眼睛掃瞄標題的時候，卻發現那裏有接近一半的資訊是重疊的。A 網站的主人介紹了一個網站，然後跟 A 情同手足的站長 B 又向大家推薦了同一個網站。忠實讀者 C 從站長 B 得知這個網站的存在，便將那個網站加到新一輯的網摘之中。看到這裏，唉唉，我覺得真是夠了。 如果有 feed 閱讀程式內置了可以把同類型文章自動組合起來的功能，說不定我會立刻轉用，價錢便宜的我甚至可能會掏荷包。可是，現在就算連搜尋器翹楚 Google 的 Reader 也沒有這項便利的顯示模式。所以啦，希望這些為我們在互聯網上作剪報的網摘作者，除非你們有長篇大論有感而發(又或者充當譯者將整個網站由外語翻成中文)，在寫網摘的時候盡量不要一次又一次拿同一個網站(而且是熱門網站)的文章貼到網誌內濫竽充數(有趣的我訂閱那個網站便好，為甚麼還用你提醒多一次啊？)，也請不要將轉貼到爛的網址貼出來(甚麼是轉貼到爛？那便是 A 寫 B 轉 C 又轉那個例子)。 要人家把網摘稱上是一門等同於寫文章的專業，請先把敬業的精神拿出來。(然而我還是希望 Google 會有這種功能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近來很忙。由於很容易分心，所以先把 feed reader 的程式關掉，以免影響工作進度。今天總算把較麻煩的東西消掉，回到家裏便把 feed reader 打開來看。一開便是一堆還沒有閱讀的文章，數量多得嚇人，少的有 20-30，多的過百。</p>
<p>正當我以眼睛掃瞄標題的時候，卻發現那裏有接近一半的資訊是重疊的。A 網站的主人介紹了一個網站，然後跟 A 情同手足的站長 B 又向大家推薦了同一個網站。忠實讀者 C 從站長 B 得知這個網站的存在，便將那個網站加到新一輯的網摘之中。看到這裏，唉唉，我覺得真是夠了。</p>
<p>如果有 feed 閱讀程式內置了可以把同類型文章自動組合起來的功能，說不定我會立刻轉用，價錢便宜的我甚至可能會掏荷包。可是，現在就算連搜尋器翹楚 Google 的 Reader 也沒有這項便利的顯示模式。所以啦，希望這些為我們在互聯網上作剪報的網摘作者，除非你們有長篇大論有感而發(又或者充當譯者將整個網站由外語翻成中文)，在寫網摘的時候盡量不要一次又一次拿同一個網站(而且是熱門網站)的文章貼到網誌內濫竽充數(有趣的我訂閱那個網站便好，為甚麼還用你提醒多一次啊？)，也請不要將轉貼到爛的網址貼出來(甚麼是轉貼到爛？那便是 A 寫 B 轉 C 又轉那個例子)。</p>
<p>要人家把網摘稱上是一門等同於寫文章的專業，請先把敬業的精神拿出來。(然而我還是希望 Google 會有這種功能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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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別介意那微不足道的損失，別在乎那一點點的商業成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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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9 Mar 2007 13:52:10 +0000</pubDate>
		<dc:creator>mk</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 'n Nuts]]></category>
		<category><![CDATA[copyright]]></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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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38;D 系的角色扮演遊戲裏在開始新遊戲的時候，先要用家創造自己的 avatar。其中有項屬式叫 alignment，就是調較一下自己究竟是個正義守法的勇者，邪惡無視法則的準魔王，還是個普通毫無使命感的乖乖路人甲。當然基於兩個形容詞的組合，你也可以製造一個遵從法則和各種約定卻毫無道義可言的小人，叛逆、以行動詮釋自己口中正義的白痴，又或者是毫不可靠的個人主義者等等。 其實在龍與地下城世界以外也有這種數值，不過比以上來得簡單。課堂內容說過，我們只有 ethical/unethical，legal/illegal 之分，總共四套組合。守法又合乎道義當然最好，但有些情況我們卻不得不妥協。例如有所謂的「公民抗命」，即因為某法例不合自己道義而公然犯法，以引起社會關注，便是 illegal/ethical 的其中一種例子。legal/unethical 比較容易解釋，簡單的說便是走「法律隙」(漏動)。 Illegal/ethical 這個搭配還有一些更常見更實在的例子。早前香港某卡通人物的版權持有人向某幾個較大型的愛好者網站發出通牒，要求他們撤回一切有關該卡通人物的圖像以及其他資訊。版權持有人在法理上有權利要求對方停止發佈/轉載圖像，因為這堆圖像以及一切相關資料的確是版權持有人的知識產權，其他人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可是為甚麼這個看來正確無誤的做法卻會引起不滿呢？原因是這個「版權持有人」實在太冷血無情了，為了杜絕這種「無關痛癢」，不會影響收入的侵權行為，將矛頭指向一群忠實愛好者，如同在他們頭頂澆一大盤冷水。除了保障一堆市面上沒途徑到的桌布和圖示，向自己的米飯班主開刀實在百害而無一利。如果商人和媒體來真的，很多同好網站早就關門大吉，相關產品的壽命會大減也說不定。 近來大家也開始關注如何保障自己的知識產權，大部份網誌的下方也開始浮現各種不同的版權條款信息。較「熱門」的有「創意共用」，「GNU Free Document License」(GFDL) 等等條款。雖然規例是有了，不過會抄的依然會抄，會引用的自然會指明道姓引用。有人說過，在網誌貼起來的使用條文只能防君子而不能防小人，因為事實上訴訟的費用昂貴，也浪費許多時間，我們這裏也沒有挺身而出的義務律師團(誰要當這種苦差事？)，被抄襲/「借用」題材除了在聯同一群同志在絡絡世界示威以外，就只能自歎倒楣。正人君子碰到這類條文，還要躇躊一會自己有沒有犯規，深思熟慮才敢開始動筆。 我想起《南方公園》(衰仔樂園, South Park) 兩位製作人受訪時跟 Reason 雜誌記者有關版權問題的對答。如果目的只是想別人看見，又何必為別人設下版權陷阱呢？非刑事的侵權/違反條款，只要被侵權的一方選擇不再追究，大家大可當作事情沒有發生過一樣。 因為你發現我除了引用了你的一篇文章，還透過這裏的廣告進行所謂的「商業活動」，最後跟我對簿公堂，那跟上面提到那位矯枉過正的「版權持有人」有甚麼分別呢？與其執著人家網頁裏有多少個廣告箱，不如花點心思抓抓抄襲者和拿內容來當新聞材料的傢伙。另一方面，我也相信 C.C. 的支持者也是通情達理之人，絕不會因為那幾個礙眼的小箱子而向我發律師警告信，對吧？ 話說回來，這裏那個谷歌廣告箱截至現時為止總收入仍未超出 $5，成效慘不忍睹。所以說，我應該是個 CHR 為 0 的 true neutral。 延伸閱讀： 大腦角落 -為何這裏沒有 AdSense 廣告 Just A Sidekick &#8211; 個人 blog + Adsense = 商業網站？ P.S.: 閱畢本文後，若閣下覺得本人違反閣下網站的內容使用條款，本人樂意移除由貴 站衍生，用於「商業用途」的二次創作物。]]></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D&amp;D 系的角色扮演遊戲裏在開始新遊戲的時候，先要用家創造自己的 avatar。其中有項屬式叫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Alignment_(Dungeons_&amp;_Dragons)">alignment</a>，就是調較一下自己究竟是個正義守法的勇者，邪惡無視法則的準魔王，還是個普通毫無使命感的乖乖路人甲。當然基於兩個形容詞的組合，你也可以製造一個遵從法則和各種約定卻毫無道義可言的小人，叛逆、以行動詮釋自己口中正義的白痴，又或者是毫不可靠的個人主義者等等。</p>
<p>其實在龍與地下城世界以外也有這種數值，不過比以上來得簡單。課堂內容說過，我們只有 ethical/unethical，legal/illegal 之分，總共四套組合。守法又合乎道義當然最好，但有些情況我們卻不得不妥協。例如有所謂的「公民抗命」，即因為某法例不合自己道義而公然犯法，以引起社會關注，便是 illegal/ethical 的其中一種例子。legal/unethical 比較容易解釋，簡單的說便是走「法律隙」(漏動)。</p>
<p>Illegal/ethical 這個搭配還有一些更常見更實在的例子。早前香港某卡通人物的版權持有人向某幾個較大型的愛好者網站發出通牒，要求他們撤回一切有關該卡通人物的圖像以及其他資訊。版權持有人在法理上有權利要求對方停止發佈/轉載圖像，因為這堆圖像以及一切相關資料的確是版權持有人的知識產權，其他人未經許可不得轉載。</p>
<p>可是為甚麼這個看來正確無誤的做法卻會引起不滿呢？原因是這個「版權持有人」實在太冷血無情了，為了杜絕這種「無關痛癢」，不會影響收入的侵權行為，將矛頭指向一群忠實愛好者，如同在他們頭頂澆一大盤冷水。除了保障一堆市面上沒途徑到的桌布和圖示，向自己的米飯班主開刀實在百害而無一利。如果商人和媒體來真的，很多同好網站早就關門大吉，相關產品的壽命會大減也說不定。</p>
<p>近來大家也開始關注如何保障自己的知識產權，大部份網誌的下方也開始浮現各種不同的版權條款信息。較「熱門」的有「<a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創意共用</a>」，「<a href="http://www.gnu.org/copyleft/fdl.html">GNU Free Document License</a>」(GFDL) 等等條款。雖然規例是有了，不過會抄的依然會抄，會引用的自然會指明道姓引用。有人說過，在網誌貼起來的使用條文只能防君子而不能防小人，因為事實上訴訟的費用昂貴，也浪費許多時間，我們這裏也沒有挺身而出的義務律師團(誰要當這種苦差事？)，被抄襲/「借用」題材除了在聯同一群同志在絡絡世界示威以外，就只能自歎倒楣。正人君子碰到這類條文，還要躇躊一會自己有沒有犯規，深思熟慮才敢開始動筆。</p>
<p>我想起《南方公園》(衰仔樂園, South Park) 兩位製作人受訪時跟 <a href="http://www.boingboing.net/2006/12/11/south_park_creators_.html">Reason 雜誌記者有關版權問題的對答</a>。如果目的只是想別人看見，又何必為別人設下版權陷阱呢？非刑事的侵權/違反條款，只要被侵權的一方選擇不再追究，大家大可當作事情沒有發生過一樣。</p>
<p>因為你發現我除了引用了你的一篇文章，還透過這裏的廣告進行所謂的「商業活動」，最後跟我對簿公堂，那跟上面提到那位矯枉過正的「版權持有人」有甚麼分別呢？與其執著人家網頁裏有多少個廣告箱，不如花點心思抓抓抄襲者和拿內容來當新聞材料的傢伙。另一方面，我也相信 C.C. 的支持者也是通情達理之人，絕不會因為那幾個礙眼的小箱子而向我發律師警告信，對吧？</p>
<p>話說回來，這裏那個谷歌廣告箱截至現時為止總收入仍未超出 $5，成效慘不忍睹。所以說，我應該是個 CHR 為 0 的 true neutral。</p>
<p>延伸閱讀：</p>
<p>大腦角落 -<a href="http://bigbrainwave.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mp;articleId=481423">為何這裏沒有 AdSense 廣告 </a></p>
<p>Just A Sidekick &#8211; <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7/03/08/984/">個人 blog + Adsense = 商業網站？</a></p>
<p>P.S.: 閱畢本文後，若閣下覺得本人違反閣下網站的內容使用條款，本人樂意移除由貴 站衍生，用於「商業用途」的二次創作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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