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謬論歪理’ Category.
Friday, December 25, 2009, 1:32 am
聖誕節又到了。
我不是不喜歡聖誕節。雖然天氣有點熱,但自己依然被周圍的氣氛感染。聖誕老人啦,聖誕樹啦,雪人啦,當然少不了聖誕禮物,聖誕派對和聖誕大餐。不過,聖誕節有種集體活動我不明白:迎接聖誕節為甚麼要倒數?
迎接新年來臨,除夕送舊迎新,自己所在的地方進入下一年的一瞬間,的確值得記念,慶祝一下很應該。聖誕又為甚麼要倒數?你生日有倒數過嗎?朋友生日有倒數過嗎?車公誕有倒數過嗎?國慶前一晚又有倒數過嗎?如果你真的為以上每一件事都煞有介事倒數一遍的話,你可能要去看心理醫生,檢查一下是不是患上了「倒數強迫症」。
只剩下聖誕老人和公眾假期的現代社會,我更搞不清為甚麼為聖誕倒數。難道聖誕老人上門送禮,吃掉你特意準備的牛奶和曲奇,也得倒數?「聖誕老人還有十秒…九…八…七…(略)…來了!歡迎你啊聖誕老人!禮物呢?」要是聖誕老人知道大家像是迎接使徒般嚴陣以待,一定會嚇得跑掉。
假期又不是十二月廿五號才有,難道就得為迎接這公眾假期期待著它到臨的一分一秒?那麼,每個星期五晚上其實也得認真的倒數一次。大病初癒一週年,搬址入伙三週年,結婚十週年,出獄十七週年,這些大事統統都得倒數迎接,不是嗎?
是因為那一秒,那一刻很重要,倒數才有其意義。聖誕整天都值得記念,感恩,却不是只有凌晨零時零分零秒才要慶祝。難道大家知道,耶穌在哪一秒冒了頭出來?
Monday, August 17, 2009, 1:35 am
話說自 microblog 熱被 twitter 帶起以後,互聯網上多了許多許多的變種。相信在華語世界裡,最受歡迎的平台,僅次於 twitter 就是 plurk 了。它有一個很動感的中文名字,叫「噗浪」。
噗浪所以受歡迎,撇開「雞與雞蛋」的問題,似乎在於它有的功能比其他普普的平台更多。我文筆生硬,想不到有甚麼辦法不照本宣科也可以把功能一一介紹,所以就算了吧。我集中談談我看到的。
第一個要談的是可以對主題單獨回應。有時候在 twitter 上討論一長起來就會跟其他主題混在一起,要是回應很 general 的話,人家基本上是沒辦法知道你在回應甚麼的。Plurk 就因為有一個跟其他人與別不同的介面,所以可以輕易顯示各個主題和相關的回應。這點就跟網頁論壇的模式差不多。
談到介面,横向介面想法是不錯,設計者似乎想將每個使用者的主題看成一條時間線,好讓用家一眼能看清楚自己的主題,人家的主題在甚麼時候發出。不過,問題就是這龐然巨物很難顯示於我那個縮到一半的 Window 裡去(大家也猜到為甚麼要縮小瀏覽器吧?)而且,滑鼠的滑輪也被改成左右平移,有時候挺不方便的。發文時間不是討論的重心(想想自己有多少機會留意著 post time 的?),把這種不太重要的資訊當設計的主體,犠牲了可用性,值得嗎?(或許只有我覺得難用吧?)
不過以上的不是重點,反正它還有一個流動版面。我最不喜歡的是另一種「功能」。一種本應在希望增加人氣的論壇上才會出現的東西︰分數。
話說 Plurk 這平台,為了「獎勵」那些熱愛社交的活躍份子,就想到了獎人家分數:發文有分,交朋結友有分,分數達到某特定目標,就可以幫某些功能解鎖。你可以用更多的表情圖示和個人頭像,還可以選擇漂亮的主題。鼓勵社交出發點當然很好,但是這分數制度和其他使用分數的論譠有同一個缺點。
有不少論譠明文規定不准灌水,因為灌水除了佔用版面資源外,還影響了正常討論。試想想認真討論之間插了幾個小混混,一整串都是嘻嘻哈哈,真正的意見就會埋沒在這些噪音之中。很不幸,Plurk 與傳統論譠不一樣,只有自己才可以控制自己說甚麼,甚麼時候發聲,灌水這種事情在 Plurk 上特別嚴重。幾篇早晨,幾篇午安,接著還要來很多篇「求 Karma 文」。難怪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也說可惜。
老實說,這種跟別人互動的方式,就讓我想到一種我以前在電視螢光幕上看過的生物︰Teletubbies。不過至少,人家的肚有螢光幕,會播英文生字動畫。
又,其實我不太介意知道你的日常生活,但我真的很討厭「寫 plurk 為了求分數」這種心態。
Tuesday, July 21, 2009, 10:55 pm
一年一度的書展又來了。近幾年來多了出來的模特兒,突然間成為了被針對和討伐的對象。但如牛頓的經典力學定理,有作用力自然有反作用力,有反對聲音也有另一股認為「沒甚麼大不了」的呼聲從網誌和討論區中間冒了出來。
「書展就書展嘛!」情感上我是這樣想的。我不是個很認真愛書的人,雖然偶而我也會逛樓上書店「打書釘」,很偶而會在網上買書,不過看著 LCD 螢光幕的時間絕對會比看著白紙要多。
書展對我來說,就是一個把自己從螢光幕拉開的機會。書展是一個讓自己確切看看書的「藉口」,讓自己沾上一點「書卷味」。你說「散貨場」好,「趁墟」也好,你罵得沒錯,我是趁墟到散貨場,抱著「嘩!呢五十蚊可以俾我磨一個星期,抵呀!」的「師奶」心態去買書的。是的,我不是像文化人那樣「愛」書,我是去「消費」書籍的。隨便你,你說我去嫖書也行,我認我是書的嫖客。
所以,我整年都不看書,就只有書展把書買回來的時候才看。看完了,好看的,再看。看厭了,擱到一旁去,轉移看 LCD MON。
當你抱著一個「想借個機會看書」的心態去逛書展,你就會對抱著其他心態去看模特兒,看明星,看才女的人產生抗拒。這是一種自然的排斥反應,不是情理可以解釋的。正如你來到青樓,你一心想看到的是名妓,但另一邊廂卻有由西域老遠走過來的雜耍。你在這邊選花魁,他在那邊吞鋼劍,本來就河水不犯井水。但不知怎的就硬是覺得壞了雅興,直教人火冒三丈。
「怎麼一個大眾化的書展,就是容不下大眾化的0靚模?」容得下,不然開 facebook 群組的可能是我。只是,我對書展有「應該只有書」的情意結罷。是啊,書展賣甚麼文具?又賣甚麼精品?
順便談談0靚模。
如果0靚模是指後生的模特兒,那不過是市場需求,為甚麼只是年輕一點就要把別人趕絕?
0靚模是指沒經驗不專業的話… 我還是第一次聽把缺點推出來當賣點的。這就是所謂的「減法行銷」?
Tuesday, June 30, 2009, 11:04 pm
偽基百科裡原來還有這麼中肯的條目。
中文常用的第一人稱似乎太少,沒有鄰國日本來得多,有好些人在寫文章的時候可能因為這個緣故,選擇了以「本人」自稱。「本人」本身是正當中文,不過似乎一直只用在公函,公文,法律文件等等主題比較正經和嚴肅的文件裏面。但自個人網頁熱潮興起,「本人」一詞(以及其變體「鄙人」,「筆者」,「本小姐」等等)開始充斥各類頁面。評論性的網頁還勉強可以,日記等等文體使用「本人」(以及其他提到的自稱)實在太詭異,本人接受不了。用「本人」寫日記,就搞得好像寫絕交信,律師信,通函,讓讀者(也就是本人)噤若寒蟬,正襟危坐。更詭異的是,有人連在論譠,討論區這種公共地方,硬是在自己那不夠三十字的留言以「本人」自稱,就好像要警告現場每一位要參與討論的網友,反對本人,就要等著收律師信一樣。
好吧,本人再次重申,亂用第一人稱不會讓閣下的文章更富有文學氣息,相反,只會令人感到閣下的修辭不倫不類而已。有時候,更會讓人覺得作者本人根本就在裝書生,不可一世,侍才傲物。本人在這文章充當反面教材,是希望告訴大家,「本人」這自稱不是這樣亂用的。當閣下要揮筆投訴政府部門保持貴府食水品質不力,又或與好賭成癮的老爸脫離父子關係而登報苦思修辭之時,這時候才應該把「本人」掏出來。輕鬆場合不管自稱「我」又好,像小孩子牙牙學語還沒懂第一人稱拿自己名字自稱也好,裝成青春少艾跟男友撒嬌時的「人家」都好,就請你不要殺風景,自稱「本人」好了。
註:「本小姐」根本只會出於高傲的有錢千金之口。如果說是一種「寫作風格」,那麼愛看人家這樣自稱的,可能都喜歡被虐。
Wednesday, March 11, 2009, 9:25 pm
本來打算在俄軍向中國漁民開火當日便抒發一下這中俄真的非一般友邦簡單,怕太武斷,傷害了中俄人民之間的感情。誰知事情過了一個月,不要說示威,就連關於事件的外交新聞一宗也看不到。
當年美國誤炸中駐南斯拉夫大使館,死了人,美國政府都解釋說用了舊地圖,是誤炸。隨後由十人變百人,百人上千人圍剿美國大使館擲雞蛋。俄羅斯海軍抱著敵意向疑似走假貨的中國平民開火,中國政府除了在第二天發了個「緊急通電」以外,中國人民都沒吭一聲。截至現時為止,仍沒有一隻蛋飛越過俄駐京大使館的圍牆。
你看你看,人家總統跟流亡海外的失勢精神領袖照個臉,就很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另一個人家沒預先知會很嚴重傷害(正確來說是殺死)中國人民的肉體,最起碼也罷買幾枚飛彈,幾隻飛機,幾塊爛鐵吧,可是除了事後第一二天外,連發言都沒半次。
明明八國聯軍大家都有份搶,有份燒,偏偏俄國有特別優待。這「中國人民的感情」還真的和女人一樣,深不叵測也。
Thursday, June 26, 2008, 10:03 am
去旅行的理由和模式可以粗略分成兩大類:「目標為本型」和「無明確目標型」。簡單來說,為了某種目標而去旅行,只要目標達成,不管多辛苦也沒所謂。
當然,目標也有許多種。其中有一種叫「插旗式」旅行,旅者僅只是為了到某個地方,不管是東京倫敦紐約還是開羅,不管時間長短,不理會行程安排,只是腳步一踏上該地領土,他就會很心滿意足了。這些人到達當地,遊覽過某幾個著名景點,在鏡頭前擺了好幾個 V 字手勢,對其他知名度比較低的地方便會露出一副沒興趣甚至厭惡的表情。他們內心都有一幅 “Where you’ve been?” 的地圖,去過的國家都像砌圖一樣,最終當然要把這堆砌圖黏成一個地球儀。但是,問他們到那個地方的所見所聞,他們有可能會一時間答不上來。也是,去旅行僅僅是圓自己的心願,或像闊太買首飾一樣,戴上是要給人家看,不用知道首飾本身有甚麼意義的。
另一個比較常見的目標是「購物」。法國巴黎的香水,LV 手袋,日本東京的Agnes B手袋,新款相機和鏡頭。所以基本上沒名牌貨的地方這些人都不會去。難怪東京和巴黎是香港人的旅遊熱點,有些人不會嫌悶三番四次重探舊地。更令人納悶的是,這些購物狂會一口否決其他地方的價值,對他們來說地球僅有自己住的地方,和鄰國日本東京這個城市。
近年數碼單鏡反光相機大行其道,不少人於外遊時都會帶備一部好拍下良辰美景。也有人以此為旅行唯一目標。「去九寨溝,好啊。去吳哥窟,也不錯。那古芝地道黑漆漆沒甚麼好拍,上旅遊車睡一下好了。甚麼鬼國家博物館啊?不許拍照的地方就不要浪費時間去吧。」對這批僅以拍照為目標的旅客來說,相機彷彿是他們唯一的行李。
也有人去旅行不是為了任何目標。好像我同事,去的地方總是有陽光和海灘的地方,因為他覺得,去旅行是讓他遠離繁囂,避過忙碌的好機會。他說,躺在海灘上享受日光浴,看看旁邊在玩沙灘球的比堅尼女郎,好寫意,好舒服。另一位同事旨在交友和「文化感受」–和於當地結識的朋友一同遊玩,喝酒,在街頭露宿,一種最初那位同事嗤之以鼻的方式。
大家去旅行又為了甚麼?絕不只會為了插旗吧?
Thursday, June 12, 2008, 10:58 am
幾天前日本東京秋葉原發生青年濫殺途人事件,《都市日報》一連兩日都以「電車男」稱呼事件中的殺人犯。
甚麼時候連心理變態都可以被標籤為「電車男」了?
大家還記得《電車男》的故事嗎?性格內向的主人翁於火車上成功阻止了色狼,上演了一幕英雄救美之餘,還得到了相貌娟好的女主角「愛瑪仕」的讚賞,頓成兩人交往的契機。男主角遂化名「電車男」,向留言板的網友詢問追求女友的方法。最後男主角不失眾望,愛情開花結果,抱得美人歸。
這究竟跟心理不平衡,交不到女朋友,將自己的失敗化為憤慨跑去屠殺的兇手有甚麼共通之處了?
不過,亂用,濫用流行詞傳媒不是首次,也非始作俑者。尤其愛看動漫畫,打電動,社交生活失敗,喜歡待在家中當黃花閨男,大家都一律以「宅男」,「電車男」稱之。久而久之,只要你有其中一種習慣,人們便會把你當成「愛深居,愛看動漫,與異性零接觸」的大宅電車男。
只怪大家的關聯式思考跑得太快,想得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