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謬論歪理’ Category.

異種交

中大事件其實不討論也罷。一班人覺得沒大礙,另一邊廂卻認為人獸交這種話題衝破了倫理道德的底線,而且沒有所謂主題,屬低俗趣味云云。我也沒有意見,但硬要說意見我得說我接受不了跟人以外的動物進行交配啦。現時人類還沒有科技可以讓人以外的動物跟人類百分之一百的完全溝通,既然人嘴巴上說不要內心是不是真的想拒絕我們還搞不清楚,更何況是不會說人話的動物呢?

不過我想一眾反對聲音拒絕接納人獸交除了不能拒絕之外應該還有其他原因,也因為這點原因讓我想到一些更有趣的話題了。假如有一天外星人造訪地球,這批天外來客造型不錯,甚至跟地球人相貌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那麼,如果雙方願意,大家認為地球人跟他們共赴巫山有沒有可能呢?

其實這種概念早在電影裏就一堆,但看來也沒有太大反對聲音。那麼,要是一天貓狗牛羊豬會開口說人話… 算了,再寫下去這篇會變成三級作品。

貼連結也犯法啊~

[via Yahoo! 新聞]

上載色情網址也違法
(明報) 05月 11日 星期五 05:10AM
對於有網民因為利用不雅相片作超連結被定罪,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即使沒有照片,只是把一些載有淫褻或不雅相片的網址放至網頁讓其他人士瀏覽,亦有機會觸犯有關法例。他指出,就算

發布者沒有上載照片作超連結不代表不會犯法,因他們也是間接「發布」不雅物品,瀏覽的網友也只是「多走一步」,最終「有心」網友都會看到這些色情網頁上的照片。

間接「發布」不雅物

他又補充,是否會被檢控亦要考慮那些照片的不雅程度,網頁是容易進入還是需要密碼等等各方面。他表示,由於現時網上罪行日新月異,目前並沒有類似的案例作參考。

他又認為是次案件中,被告把淫褻照片放在討論區內,讓其他人士連結到色情網頁,明顯已符合「發布」的定義。

我在想,如果貼連結也算間接散播,那麼 Yahoo!,Google,MSN 算不算間接散佈色情資訊呢?想想看,我只要很簡單的打上關鍵字,不論是 “breast”,”womb”,”pussy”,甚至 “goatse”(別問我為甚麼知道),一堆色情連結展現眼前。把搜尋圖片結果的連結貼到這裏來更不用說,所以我不打算以身試法。

基本上,將以上那堆關鍵字 copy and paste 到搜尋器也只是多走一步,看來我還是洗好屁股等坐牢好了。

Update: 再想一下,重點其實不只於張貼連結,而且也應該包括色情網站的合法性問題。香港法例看來沒有任何關於色情網站架設的條文,換句話說,那就是設立含色情內容的網頁是非法的。其他國家看來也沒有相關法例,但是大多卻有「不讓未成年接觸淫褻內容」相關條文。不過不知道那討論區有沒有加上「未滿十八歲不可進內」的字句呢?如果加上了,法律上又會不會視之為公眾地方呢?這還真夠苦惱啊。

重覆,傳播,重覆

近來很忙。由於很容易分心,所以先把 feed reader 的程式關掉,以免影響工作進度。今天總算把較麻煩的東西消掉,回到家裏便把 feed reader 打開來看。一開便是一堆還沒有閱讀的文章,數量多得嚇人,少的有 20-30,多的過百。

正當我以眼睛掃瞄標題的時候,卻發現那裏有接近一半的資訊是重疊的。A 網站的主人介紹了一個網站,然後跟 A 情同手足的站長 B 又向大家推薦了同一個網站。忠實讀者 C 從站長 B 得知這個網站的存在,便將那個網站加到新一輯的網摘之中。看到這裏,唉唉,我覺得真是夠了。

如果有 feed 閱讀程式內置了可以把同類型文章自動組合起來的功能,說不定我會立刻轉用,價錢便宜的我甚至可能會掏荷包。可是,現在就算連搜尋器翹楚 Google 的 Reader 也沒有這項便利的顯示模式。所以啦,希望這些為我們在互聯網上作剪報的網摘作者,除非你們有長篇大論有感而發(又或者充當譯者將整個網站由外語翻成中文),在寫網摘的時候盡量不要一次又一次拿同一個網站(而且是熱門網站)的文章貼到網誌內濫竽充數(有趣的我訂閱那個網站便好,為甚麼還用你提醒多一次啊?),也請不要將轉貼到爛的網址貼出來(甚麼是轉貼到爛?那便是 A 寫 B 轉 C 又轉那個例子)。

要人家把網摘稱上是一門等同於寫文章的專業,請先把敬業的精神拿出來。(然而我還是希望 Google 會有這種功能啦)

離開實在很容易

今天其他人享受早一天來臨的假期,我卻因為不得不回交功課而跑回來上課。媽今天也因為有活動的關係而沒有留在家「候命」,所以這一回難得落單,得獨個兒去午飯。

學校附設的飯堂素質實在不敢恭維,所以這個時候便想起了附近大型商場頂樓的美食廣場。但是,學校飯堂也有個好處,便是光顧的人比較少(我想在素質方面大家也跟我抱有相同想法)。這商場附近有一所大學跟幾所中學,還有無數的辦公室,相對人數也比較多,很多時候也得要跟陌生人共處一桌。

因為是午飯時間,今天的情況也是一樣。還好不用找太久便找到了一張四人桌的空位子,不然捧著飯菜跑來跑去實在夠麻煩的。同桌的三人用餐完畢離開座位的時候,比我還早盯上這張桌子,在旁邊站著等待的三位女學生坐了下來。接著超脫我常識以外的情況發生了:她們放下隨身的手提包、背包便一同往食店方向走去,留下她們的手提包跟一個有點被嚇著的我。

還好被留下,那個有點被嚇著的我近來不是缺錢,腦海裏暫時也沒有導致犯罪的貪念,不然這幾位女孩子回來的時候便會輪到她們被嚇著。我不知道父母是否沒有向她們灌輸保護財物的觀念,還是大眾媒體所描寫的香港的治安程度比日本還要來得高,不過撇下自己的隨身物品不管,一個不響便整班往外走,在任何公眾地方也是一個非常非常蠢蛋的做法。

一個窮得發荒的搶匪,眼裏有的只是機會,才不管你包包裏頭有沒有值錢的東西,反正拿了回來以後隨便找個後樓梯或是公園等等隱蔽的地方便可以一窺究竟。也因為地方擠,人潮多,把同桌的袋子一併拿走也不太會引來太多關注。在香港這種旁觀者比熱心人多的地方,很大機會人們會目送閣下的包包離開而毫不加以阻止。即管裏頭沒甚麼重要財物,心愛的手提包不見了我想也是一件窩心的事吧?

不過今天沒有告訴她們,因為我怕自己的一張嘴敵不過她們三把口,反正她們覺得這樣丟下個人物品不管也沒有甚麼問題。

鞋櫃

如果要為朋友新居入伙挑選一份大方得體,實用非常的禮物,我想我會選擇鞋櫃。

為甚麼?我發現身邊的鄰居好像都沒有買。雖然上一次我說過香港地方其實不小,但每當到我準備踏進家門之際,周遭的環境卻讓我意識到原來香港還是比豆腐乾還要小的地方。

這個怎說?先由我家旁邊單位的上一手業主說起吧。基本上我家跟同層的鄰居算是相安無事的一群,跟其他單位的鄰居有時也會打招呼。但自從對面的單位入伙以後,我家跟鄰居的關係可以說是一落千丈(正確來說,跟他的關係向來沒有好過)。

因為,我們實在不能容忍他居然可以把自己每一雙鞋都放在鐵閘跟大門之間的狹小空間,而且還特地 DIY 一個用繩子吊著的鞋架放置自己的每一對鞋。回家的時候看見在自己眼前十厘米便有一雙涼鞋瞪著你,感覺實在不太好受。最要命的還是夏天的時候,這堆鞋子便會發出一陣又一陣令人難以忍受的氣味(我也沒有誇張,誰相信鞋子沒有氣味?),每次歸家打開大門成了一頓又一頓慘痛的經歷。

以為他搬走了我們日子便會比較好過一點,誰知道這一次新住客還是愛把自己的鞋子置於家居之外。不過這一次似乎他們也覺得鞋子叠得跟自己一樣高有點過份,所以他們選擇了橫向擴展:也就是把鞋子一對一對放在大門鐵閘以外。如果我們同是住在別緻的洋房,每家大門距離相隔五十公尺,那我當然沒話說。可是現實裏這條走廊只容許一個人通過,而其中一家大門在走廊盡頭,另一家則以九十度角緊貼在旁邊。如果大門前十厘米是我家領土,我早就跟你們打保衛戰了。

真不明白,為甚麼你們可以容忍把自己心愛的鞋子放在外邊,為甚麼家裏擠迫到連一個小鞋櫃也放不下?

討論難在沒有結果

Sidekick 說過,討論很難。我倒覺得討論是件天大的樂事,只要有兩個人便可以開始,有甚麼難處?日常生活裏,我們經常也會討論,諸如功課問題跟同學討論,感情問題跟朋友討論,甚至決定今天晚上去哪吃飯也是一種討論。不管是現實還是網絡空間裏,我們也會不經不覺運用討論來選擇最佳方案。

或許大家留意到了,我剛才舉的例子也是有結果的討論,我們討論的目的便是下一個大家都滿意的決定。沒有抉擇的討論才是最難的,因為大家對討論甚麼時候完結也沒有底。究竟昨天晚上看的電影好不好看?刀叉還是筷子好用?香港是不是應該普選特首?這堆話題,大家只能各抒己見,即使你的提案聽起來無懈可擊,但這依然不能改變任何事:天星碼頭的鐘樓還是要拆,銀行依然還是五天結算。

因為這種討論沒有明確的目標,不會受其他因素限制(沒有死線,也沒有評審),我們便很容易集中在其他事情上:把你的假想敵,也就是立場不同的參與者擊倒,不是同化他們便是駁得他們啞口無言。最後,你會因為忙著在對方的論點裏找漏動,結果犯錯,甚至偏離原本的立場,又或者動了肝火,繼而寫一堆堆酸溜溜的文章,而且作人身攻擊呢。

不受控的討論,還有另一個問題。由於沒有人管理討論,有很多現實裏聽不見的說話也由此流出。除了粗言穢言之外,還有更可怕,能把整個良好討論毁於一旦的魚餌(Flamebait)。不知道大家對魚餌的警覺性偏低,還是大家其實是一群兇惡的食人魚,認真討論的時候大家也很樂於咬餌,從而燃起整串討論。語帶譏諷的文章也是易燃物,可能我們的腦袋設計問題吧,負責理解反諷的大腦區域跟情緒控制而不是理智連起來的,很多時候會產生誤解

在沒有評審員的討論裏,我們唯有自律,既不引起事端(不管是有意還是無心),也要時常警惕自己不要把個人情感帶到討論裏。把魚餌和一切的冷嘲熱諷無視,嘗試了解對方的立場(同理心),即使討論沒有任何結果,所有參與者還是會有所得著的。

延伸閱讀:(舊文章 )網絡討論

穀氨酸鈉

穀氨酸鈉(Monosodium glutamate)經常被認為是有害的人工合成添加劑,被很多所謂的「自然主義者」所抗拒。或許大家會對這個化學名詞感到陌生,對吧?它有一個你會更熟悉的名字:味精。

大家知道味精的由來嗎?不說不知道,味精是純天然的產物。穀氨酸是二十種蛋白氨基酸的其中一種,發酵後的大豆裏有(你以為豉油/醬油裏的味精是後期添加的嗎?不是!),蕃茄裏也有,雞蛋裏有,紫菜裏也有。而這種自然產生的味精,跟市面上出售的味精結構差不多完全相同,因為「獨立包裝」的味精也是經天然方法提煉的。那是找細菌幫忙拿蔗糖、澱粉等等多元醣發酵而成。

雖然大自然工廠一開始就會自己生產這種味道添加劑,不過味精卻是在 1907 年被日本人池田菊苗分離及發現。這位東京帝國大學的化學教授從紫菜裏發現這種「味道的來源」以後,便成立了「味之素」公司,大量生產及出售味精。

味精對人體有害嗎?如果你這樣問生理學家,他大概會答你,凡物質攝取過量也會對身體構成影響。不是嗎?早前就有一位美國媽媽因為參加忍尿大賽而中水毒而死。既然水這種人體必需品也會因過量而中毒,可見重點在劑量而不是物質本身。據說味精吸收過量身體可能會出現纖維肌痛 (Fibromyalgia) 症候群癥狀,但味精會對身體產生不良影響這種說法仍未有任何結論。

小學的健康教育課不就教過了嗎?進食適量,休息適量,運動適量。甚麼是適量因人而異,請閣下自行定奪;但總好過每天提心吊膽挑選食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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